2013年4月14日 星期日

全新樂活讀經默想130415約伯記35


以利戶認為約伯仍在苦難中的原因是因為他停留在埋怨自己痛苦的心境

W1 2013-04-15 (約伯記35)
35:1 以利戶又說:
35:2 你以為有理,或以為你的公義勝於 神的公義,
35:3 才說這與我有甚麼益處?我不犯罪比犯罪有甚麼好處呢?
35:4 我要回答你和在你這裡的朋友。
35:5 你要向天觀看,瞻望那高於你的穹蒼。
35:6 你若犯罪,能使 神受何害呢?你的過犯加增,能使 神受何損呢?
35:7 你若是公義,還能加增他甚麼呢?他從你手裡還接受甚麼呢?
35:8 你的過惡或能害你這類的人;你的公義或能叫世人得益處。
35:9 人因多受欺壓就哀求,因受能者的轄制(原文是膀臂)便求救,
35:10 卻無人說:造我的 神在哪裡?他使人夜間歌唱,
35:11 教訓我們勝於地上的走獸,使我們有聰明勝於空中的飛鳥。
35:12 他們在那裡,因惡人的驕傲呼求,卻無人答應。
35:13 虛妄的呼求, 神必不垂聽;全能者也必不眷顧。
35:14 何況你說,你不得見他;你的案件在他面前,你等候他吧。
35:15 但如今因他未曾發怒降罰,也不甚理會狂傲,
35:16 所以約伯開口說虛妄的話,多發無知識的言語。

默想: 以利戶認為上帝非常偉大,他完全不受人類行為的影響,上帝能夠安排創造天上的星與雲彩,他是崇高又有威儀的,所以上帝完全偉大。人是什麼呢?人如何與上帝比較。以利戶認為我們無法為上帝加增什麼,也不會給上帝帶來什麼益處,所以上帝不必對人負什麼責任。以利戶認為,公義與罪惡的後果不是上帝來決定,而是人類的感受來決定。上帝不受罪惡或是公義的影響,所以上帝沒有理由要偏離嚴格的公正,所以上帝是賞罰分明的。上帝是那麼地超然,他不會隨便地改變因果的原則,上帝只照祂的法測來賞善罰惡。所以說一個人行惡為義都只有與自己有關係,和上帝是完全無關的。
以利戶把上帝與人的關係切割開來,他雖然看到上帝的超然崇高,但是他沒有考量到上帝與祂所造之物有一個親密的關係。以利戶認為上帝太超然了,到一種程度,就是上帝只單純的獎善罰惡,如同一個因果定律,祂對我們是沒有太多的感情的,上帝是不隨便與我們相交,也不容易被我們所打動的。事實上不是這樣,上帝是一位親近受造者的上帝,是一位聽人禱告的上帝,祂並非不能體諒我們的軟弱,同時上帝也是一位與人相交的上帝。
以利戶同時認為受苦者之所以受苦是為他們停留在埋怨自己痛苦的心境,他讓自己留在痛苦之中,若他能夠以正面、正確的態度求告上帝,知道要好好的親近感謝神,上帝會讓他們在夜間歌唱。會在墨黑與患難之中帶給他們歡樂。這樣的看法所產生的問題是,他認為一個持續在受苦的人,是因為他沒有正確地求告上帝,若他有求告上帝,上帝必然拯救他。但是事實上,這樣的想法忽略了苦難發生的原因。約伯的苦難並非是因為他持續地怨瀆上帝,也非他在苦難中沒有求告上帝。對於以利戶而言,他根本不知道約伯為何受苦,他只是用推理、哲理來解釋約伯的苦難,這種解釋缺少客觀事實的根據。

題目: 以利戶在本章經文中對神的超然 (transcendence) 有何描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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